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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代办中医门诊医保(中医诊所怎么开通医保)

本文目录

  1. 湖北省代办中医门诊医保
  2. 中医诊所怎么开通医保
  3. 中医诊所医保申请流程
  4. 中医诊所办理医保的条件
  5. 湖北省中医院报销比例
  6. 湖北医保门诊报销政策2019

湖北省代办中医门诊医保

可以。可以报销门诊费用的,不过门诊报销的比例相对要少一些。通常,门诊的报销比例在50%以下,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较少,大部分是由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或者是现金支付。医保的报销费用范围包括门诊、住院、大病三部分。

中医诊所怎么开通医保

门诊看病,只能从你的医保卡中扣钱。

而要报销医药费,是有条件的。条件为支付职工住院医疗费和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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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诊所医保申请流程

法律主观:

当事人经营中医诊所所需要的营业执照相关办理流程包括: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提交营业场所证明等材料供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之后,即可以向申请人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医诊所办理医保的条件

中医诊所办理医保的条件如下:

1、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

2、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中医医师资格证书且第一注册地在该医疗机构的医师;

3、主要负责人负责医保工作,配备专职医保管理人员;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应设内部医保管理部门,安排专职工作人员;

4、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

5、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院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按要求向医保信息系统传送全部就诊人员相关信息,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设立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用耗材、疾病病种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的医保编码;

6、符合法律法规和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1、办理住院登记时:需出示医疗保险卡和身份证,医院将在医保信息系统查询核对参保人的个人资料、缴费等情况,并为其办理入院手续;

2、住院期间:请您提醒医生注意,如使用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须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

3、出院:经住院治疗符合出院标准的,由主诊医生开具出院通知单后,参保人持出院通知单和医疗保险卡到出院处办理结算手续。出院带药,一般不超过7日药量。出院结算时,参保人或家属须在广州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上签名确认。

需要的资料:

1、医保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住院发票原件加盖医疗机构的收费业务用章;

3、住院明细汇总清单;

4、就医医疗机构盖章的诊断证明材料;

5、住院病历首页或入院记录;

6、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

综上所述,根据医疗机构相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湖北省中医院报销比例

1.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

最高支付限额为5500元;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800元,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700元,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600元。

报销比例: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2.住院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一级医院8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270元。

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到5.5万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退休人员为90%。

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都为80%。

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在三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95%,在一级医院住院报销97%。

3.大额医疗救助

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都为80%。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重复参保、重复投入、待遇不够等问题凸显。为了打破两种制度在缴费标准、享受待遇等方面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此前,国务院印发文件,决定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日前,全国各地城乡医保整合的“靴子”相继落地,湖北省、江苏省、黑龙江等地出台有关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至此,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统一成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筹资标准统一,享受平等的医疗报销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湖北医保门诊报销政策2019

农村合作医疗跨年度可以报销。

镇(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每月的1日至20日内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申请复审结算。对于当年12月份发生的医疗费用单据应最迟在次年1月20日前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进行申请复审结算。

跨年度连续住院的费用,当年12月31日以前含(31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自下一年起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分别进行结算。根据各年度实际缴费情况予以补偿。对于跨年度结算的一次住院费用只计算一次起起付线。

(一)普通参合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政策。年度内多次住院,首次住院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者,再次住院发生费用累计计算,按规定进行补偿。因病住院经批准转院连续住院治疗的,其住院的医药费用累计计算,按规定进行报销,每月结报一次。

恶性肿瘤进行放、化疗、肾透析,肝、肾移植(或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及儿童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友病所发生的特殊病种门诊费用,每月结报一次。年度内多次门诊,门诊累积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者,按规定进行报销,具体报销时限由各乡镇自行制定。

(二)两类特殊人群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政策和流程:

(1)参合农民参加其他商业医疗保险,如先由商业医疗保险按照其标准支付补偿款的,参合患者须向镇(乡)合管办提供商业保险分割单和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票据复印件进行报销。若先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由新农合出具费用分割单,再到商业医疗保险公司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和商业医疗保险补偿款总额不应超过所发生住院医疗总费用。

(2)参加新农合的优抚对象,首先由民政局按照有关政策进行报销,参合患者须向镇(乡)合管办提供民政局出具的优抚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介绍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优抚对象经民政局报销后的剩余金额部门按照新农合标准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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