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正文

北京商标异议代办条件(北京商标注册)

本文目录

  1. 北京商标异议代办条件
  2. 北京商标注册
  3. 商标异议
  4. 商标异议期多长时间
  5. 商标注册公告后被异议
  6. 北京国家商标局电话

北京商标异议代办条件

申请商标异议前,必须要符合一些条件才能做申请,小编把整理好的商标异议申请条件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商标异议申请的条件

《商标法》第30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第一款规定,“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书一式两份。商标异议书应当写明被异议商标刊登《商标公告》的期号及初步审定号。商标异议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由此可见,异议申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异议商标。这一条件要求在异议申请书中载明被异议商标的公告期号、被异议商标的初步审定号。异议申请书中没有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号的,就无从知晓异议人对哪个特定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局不予受理。

(二)有具体的异议请求、理由和事实。异议请求包括撤销被异议商标在指定使用的全部或者部分商品上的初步审定。异议理由和事实通常包括被异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侵犯驰名商标权益、侵犯在先权利、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恶意注册、被异议商标含有容易误导公众的地理标志、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商标构成相同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等等。

(三)在异议期内提出。异议期限为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例如,某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日为2003年1月25日,则异议期的最后一天为同年4月24日。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的,异议期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异议申请日以递交日为准。依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0条的规定,异议人以邮寄方式提交异议申请的,异议申请日以邮戳日为准。商标代理组织通常在一个信封内同时邮寄多份异议申请,但各异议申请日期都必须有相应的信封及邮戳日加以证明,无法实现在多份异议案卷中都保留有信封。因此,我们提倡一个信封一份异议申请。

(四)属于商标局受理商标异议的范围。对于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的评审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

假冒仿冒商标行为有哪些?

这类侵权行为可以具体分解为以下四种: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第一种行为是假冒行为,其余三种是仿冒行为。假冒注册商标是最严重的侵害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同商标”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

“近似商标”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在认定商品或者服务是否类似时,应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一般认识综合判断,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可以作为判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

对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假冒商标如何预防?

预防假冒商标的行为发生,遏制商标侵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它涉及到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可以说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大商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逐渐增强公民的商标品牌观念,为预防假冒商标犯罪的发生提供思想上的基础。

2、工商、质检、公安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机制,形成整治合力。在“打假”活动中既要查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也要坚决查处假冒商标的行为。

3、强化对印刷业、广告业、标牌行业,特别是这些行业中的个体、承包企业的动态管理,彻底从源头上堵截、打击、取缔非法印刷、伪造注册商标和商标标识的活动。

4、注册商标所有人,特别驰名商标所有人要加强注册商标的自我保护意识。通常可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注意使自己的注册商标能够覆盖同类商品,尽可能避免近似商标被他人注册,国内注册商标在国外被他人注册;

在增设分厂、联营厂或建立合资企业时,允许使用或转让商标专用权,或以商标专用权折抵出资额时,手续要齐全、合法,允许他人使用的范围要做到适度控制;

在发现自己的注册商标被假冒时,既可以自行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被予以赔偿,但也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控告,使用《刑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商标异议申请条件,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看了“商标异议申请条件”的人还看了:

1.商标异议申请流程

2.商标异议申请材料

3.商标异议流程及时间

4.商标异议程序

5.商标异议制度

6.商标异议期是多长时间

7.商标异议复审期限

8.个人注册商标的流程

9.商标异议费用是多少

10.商标异议答辩的流程

商标异议

北京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过程是怎样的?只需六个步骤:

◤ 1.商标注册查询

商标注册查询指的是商标注册申请人或代理人在申请商标注册前,应对申请的商标查询是否有相同或相近的已注册商标。商标注册查询虽不是商标注册的必须步骤,但为了节省商标注册的时间和提高其成功率,在商标注册前一定要先进行查询工作。

◤ 2.资料提交

在进行商标注册时,需要向商标局提交相关资料,其中包括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营业执照等,这些资料都需要我们在注册商标前准备齐全。

◤ 3.受理并缴纳费用

在提交资料后便等待商标局受理,受理通过则缴纳一定的费用,然后等待进入商标审查阶段。

◤ 4.商标审查

商标审查又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周期在3-4个月,主要是对商标资料齐全问题进行检查,若资料不齐全,会进入限期补正阶段。

实质审查周期在12个月左右,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和决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给予初步审定还是驳回。

◤ 5.初步审定和公告

初步审定和公告是在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

◤ 6.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若初步审定的商标刊登公告三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则该商标予以注册,并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在商标局驳回对商标的注册申请的时候,申请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在一定的时间内,要求商标局拒绝通过其他人注册该商标,这个是为了保护商标的先注册人的利益。但是,必须是商标局主动提出商标异议才可以保留一定得时间,因此我们需要办理了解商标异议流程的有关事宜。

一、商标异议流程: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3、通过邮寄书件办理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二、商标异议注意事项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异议规费的,应将异议人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书一并送交商标局。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书时,如果未收到汇款单复印件,商标局将向异议人寄发《缴费通知》。异议人应按照《缴费通知》缴纳规费,并将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缴费通知》一并邮寄到商标局。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过形式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受理通知书》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对异议补正及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同样适用于答辩程序。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由于纸质《商标公告》排版的技术原因,一般在异议期最后一个月提出的异议申请,《商标公告》中还有可能刊登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公告,因此,《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已经刊发注册公告的,撤销原注册公告,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重新公告。”

每月28日出版的《商标公告》刊登商标异议和异议裁定情况。由于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地址发生变化,商标局发出有关异议的通知,邮局无法投递被退回,商标局将在每月21日出版的《商标公告》上刊登送达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通过上文我们可知商标异议流程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通过商标代理公司进行商标异议;第二种是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第三种是通过邮寄的形式办理。三种办理方法各有各的优点,需要我们仔细了解之后再做决定。需要注意的是,商标异议的提出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因此不管选择那种方式进行商标异议,都是需要注意一下时间问题的。

商标异议期多长时间

法律分析: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对商标申请异议的期限为5年。但是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商标注册公告后被异议

商标注册有异议处理如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初审公告中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决定是否准予注册,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商标局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应当发给商标注册证书并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北京国家商标局电话

商标局总机:010-63219000

商标局咨询大厅:010-63219195

商标局业务咨询处:010-63218422、63256488

商标局综合处:010-63219677010-63219325

申请处:010-88651865 88651862 88651878(魏处长)

商标局受理科:010-63219516收文处

商标局评审处:010-63219181、010-68050313

商标局档案部:010-63219356、010-63219352

商标局财务处:010-63219379、 010-63219375、010-88651727、010-88651703

商标局信息处:010-63219364、010-63219360、010-63219372

商标转让、变更、续展:010-63218462(转让)、010-63219227、010-63219230、010-63219232、010-63219234

商标续展咨询:010-63218462

商标局书审处:010-63219153

商标局实审处:010-63218422、010-63218423

商标状态查询:010-88652872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处:010-63219388、010-63219537

商标更改信息处:010-63219364

商评委大厅收文010--63129181

查询快递是否收到:88652930

国际商标注册处:010-63219568,010-63219575,010-63219563

计算机处:010-63219365、010-63219367

商标受审科:010-63219148、010-63219150

商标局发文科:010-63219131、010-63219105

商标局撤三处:010-63218325

商标局主管科010-63219537

商标局异议科:010-63219143、010-88651709

中关村办事处:82690863

商标局扣费清单问题:88652860

商标许可备案咨询010-63219239

北京商标局退信办事大厅010-63219191

商标局收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收文科邮编100055

商标评审委员会电话:010-63219181、010-68050313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商标评审委员会收文科邮编100055

记得给我打赏。

发表评论